在电气火灾中由于接地故障引起的火灾占大部分,所谓接地故障指的是带电体与地面的短路因几百毫安接地故障漏电电流就可能产生高达2000℃的电弧很易引燃旁边可燃物,同时电气火灾主客观原因如下:
一、电气火灾发生的客观原因:
1、据消防部门和专家对电气火灾现场勘察分析的统计,电气火灾中电气短路起火约占60%,短路起火中,由于漏电引起的火灾占大半,它是常见的电气火灾;
2、供电线路及设备由于某种原因,如安装使用不当、线路老化或机械损伤等原因,其绝缘性能下降,导致供电线路及设备与大地之间有不正常的电流流过,这就是漏电:
漏电使部分电流流入大地,造成能源浪费;人体接触故障电压引起电击,危及生命安全;绝缘破损可能发生接地故障而引起电气火灾。
二、电气火灾的接地故障:指的是带电导体与地面的短路。
电气火灾接地故障的危害:
1、电气线路及装置因绝缘破损有接地故障时,在漏电故障点和导电不良连接处将引起电弧、电火花,这种电弧具有很大阻抗和电压降,它限制了故障电流,使过电流保护器不能动作或不能及时动作来切断电源;
2、几百毫安的漏电电弧产生的局部高温达2000℃以上,就足以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而引起电气火灾,就电气火灾而言,接地故障比线路短路具有更大的危害性。
三、电气火灾的主观原因:
1、消防技术规范对电气防火的限制条文少,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广大群众缺乏电气安全知识,造成大量用户的电气设计、施工、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隐患。因此,建立电气故障火灾预警系统就显得尤为必要;
2、再次,早在1986年发布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一般要求》GB6829-86国家强制标准中,次提到电气火灾:“剩余电流保护器还可防止由于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电气火灾;
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技术早在20世纪30、40年代国外就开始使用,此技术的两大功能:
一是防止人身触电的事故,当时几个部委共同介入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技术的推广(如劳动部、机械部、电力部等)。为配合推广、应用,当时电力部的陈淑芳等专家执笔编制了GB13955-92《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与运行》,此后,产品在全国被广泛应用,有效遏制了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此项技术的另一个重要功能:防止因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却没有被重视。
注:
直到1993年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执笔编制的《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GB14287-93发布实施,部真正的防止电气火灾产品标准才真正诞生,由于该国标实施后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没有同步出台,近10多年没有太多的产品进入市场,推广应用工作几乎停滞,可这10多年正是我国人均用电量飞速上涨的时期,所以电气火灾从1978年的7.8%上升到2005年的30%。2005年9月重新编制的GB14287-2005发布,新名称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同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局部修订条文加入第9.5条“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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